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 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》(教党〔2017〕51号)要求,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学习过程管理,严格考试纪律、严把毕业出口关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经校领导研究决定,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取消毕业大补考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2018级及以后取消毕业大补考。
2.为目前在校生(2016、2017级)提供一次清考机会,时间安排在2019年4月中旬。
3.今后,课程成绩不及格者(包括缺考、作弊学生),可以参加下学期期初的补考;如果补考成绩仍未通过,学生可以向开课部门提交《我校课程重修申请表》(见附件),申请重修该课程,随下一届学生参加该课程的考试。
4.学生在校期间,每门课程只允许重修一次。
5.经过重修仍未及格者,毕业时视为结业。
取消毕业大补考是学校的一项重大决策,各二级学院应全力配合,严管、严抓教学秩序,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,严格考试纪律,加强宣传教育,鼓励学生认真学习,争取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。
附件:我校课程重修申请表
教务处
2018年11月21日